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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区废水处理设备

简要描述:

隔离区废水处理设备:医院污水是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更新时间:2022-11-23生产地址:潍坊市厂商性质:生产厂家浏览量:287

隔离区废水处理设备

医院污水是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医院排放污水的特点:医院排放的污水大概可以分为四中类型,一种是传染病菌废水,常见的有肠道病菌、病毒以及结核杆菌等废水;

第二种是放射性废水,这类废水的成分中都是含有放射性元素;第三种是医院职工的排放的生活废水,比如说职工盥洗、厨房以及上厕所时产生的废水;第四种是一般带病菌的废水,通常指肠道病菌污水和医疗器械的洗涤污水。这些废水的来源主要是医疗室、病房、化验室、手术室以及医院各个医务人员的宿舍、食堂等地方排放的废水。

隔离区废水处理设备

污水排放要求

1  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2  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3  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  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5  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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