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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气气浮装置
发布时间:2023/1/11   点击次数:86次

溶气气浮装置

一、溶气气浮装置---污水处理安全防护规定

1、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的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应采用机械通风。

2、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维修、检修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橡皮手套,以保护皮肤。

3、污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防止跑、冒、滴、漏,不可随意改变操作顺序,不然会引起设备损坏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4、采用二氧化lv法消毒的机构,所用的原料(盐酸和lv酸钠)要严格分开存放,并在其外包装上做明显标识。避免应泄露、误操作或其它原因发生剧烈反应造成危险,如有泄露应用大量水清洗。

5、盐酸应存放在阴凉、通风、避光处,不得与可燃材料存放在一起,并且必须保存在密闭容器内,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撞击。

6、lv酸钠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注意防潮,不得与有机物和易燃物品存放在一起,严防粉末散落在地上,如不慎散落,必须立刻用湿黄沙拌和后扫干净,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

7、采用 消毒的机构,lv化系统的管道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露。

8、 钢瓶禁止露天存放,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库房内。

9、机构消毒使用的lv酸钠、盐酸 以及所产生的二氧化lv,对皮肤和呼吸道都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通过人的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能引起牙齿酸蚀病,盐酸或lv酸钠落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如有水疱出现要去治疗;如眼、鼻、咽喉受到这些气体刺激可用温水冲洗和含漱;如眼睛被灼伤时,的方法是立即用大量的细水流冲洗,注意避免水流直射眼球。同时不要揉眼睛,以免酸浸入粘膜使伤势加剧,严重时立即送治疗。

10、如室内含有大量二氧化lv 、lv化氢等有体时,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房间,只许佩带防毒面具的人员进入室内,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11、因机构的污水含有传染性病原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所以污水操作人员在采样和监测污水时,应戴乳胶手套或一次性塑料薄膜手套,避免接触污水,如不慎接触,立即用肥皂反复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及手部,或用稀84消毒液浸泡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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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溶气气浮装置---处理工艺

部分工艺主要是针对《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1992) 中对COD、NH4+-N的要求, 并没有对出水中的NO3--N、NO2--N、TN及TP浓度进行有效控制, 即使某些工艺兼备脱氮除磷能力, 脱氮除磷也并不理想, 难以达到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例如, 采用SBR工艺处理肉类加工废水, 其NH4+-N平均去除率为99.7%, NH4+-N终出水控制在2 mg/L以下, COD平均去除率为84%, 远远低于排放标准。但是该工艺将绝大部分NH4+-N转化成NO3--N及NO2--N排放, 出水中TN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降低。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后段加BAF的深度处理工艺, 同样存在该问题。

综上所述, 我国目前的屠宰及肉类加工废水处理技术, 能够有效控制出水中的COD和NH4+-N浓度, 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1992) 要求, 但是绝大部分无法有效控制出水中的TN和TP浓度, 亟需开发或升级改造现有工艺, 以满足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 并实现有效控制水体富营养化的目标。

根据上述进出水水量和水质情况,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依照如下思路:总体思路采用物化法(隔油、沉降、气浮法)+生化法(厌氧、活性污泥法)的工艺进行处理。

首先通过物化过程,使污染物浓度大幅度降低,减轻后续生物处理的负荷,主要去除进水中高浓度悬浮物,与此同时能够降低水中有机物的含量;经过物化处理后,再通过生化处理全面降低污染物的含量或使其改变存在形态;后再通过生化处理,保证水质达标排放;工艺流程简捷、工程造价低、运行经济、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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